2011年8月26日 23:41
記者曹逸雯/台北報導
為迎接高畫質數位電視時代來臨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6日表示,配合行政院推動「101台灣高畫質數位電視元年」政策,將自101年1月1日起,對於新申請的電視機及無線電視機上盒商品應具備高畫質數位電視(High Definition Television, HDTV)接收功能,即須符合高畫質數位電視(HDTV)與標準畫質數位電視(Standard Definition Television, SDTV)等兩項數位接收功能檢驗。
標檢局表示,自97年1月1日起,所有尺寸電視機及無線電視機上盒商品均已實施數位接收功能測試,現行是依產品所具備的數位接收功能辦理測試,如產品僅具SDTV接收功能,就執行SDTV接收功能測試,產品如具HDTV接收功能時,除執行HDTV接收功能測試外,並要求須符合SDTV接收功能測試。
但自101年1月1日起,新申請的電視機及無線電視機上盒商品,須具備HDTV及SDTV兩種數位接收功能,也就是說,自101年1月1日起,標準檢驗局將不再受理僅具有SDTV一種數位接收功能的電視機及無線電視機上盒商品的新申請案。
標檢局指出,自101年1月1日起國產或進口的高畫質電視機及無線電視機上盒,接收的視訊格式須達1080i或720p以上,而顯示(或輸出)畫面的解析度及模式則須達1080i或720p以上(其中,「i」代表隔行掃描,「p」代表逐行掃描),才可以貼附”具HDTV數位接收功能等級”的商品檢驗標識。
標準檢驗局強調,發展數位電視已經成為世界潮流,無線電視台採用數位化技術傳送數位(digital)電視節目,使觀眾可以收看更清晰的電視節目內容,將視聽品質帶領到更高層次,逐漸取代以往的傳統節目製播方式,而民眾家中的電視機須內建有數位電視接收功能,或使用電視機外接無線電視機上盒方式,才能收看無線數位電視節目。
原文網址: 今日新聞網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08/26/320-2738315.htm